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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妇幼保健院致全区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11-27 发布来源: 作者:admin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2022年度卧龙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接近尾声,还未缴费的居民朋友们不要错过了缴费时间。现将2022年度卧龙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告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按照南阳市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目标及考评方案的通知要求,缴费对象为卧龙区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所有人员都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标准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一年一缴,当年缴费后次年才能享受待遇。
  2、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规定,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
  3、卧龙区享受特困供养的人员,由区政府全额资助,个人不用缴费;其他困难对象,个人先按320元的标准缴费,然后区政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给予定额资助。
  三、缴费时间
  2021年卧龙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集中缴费的时间从2021年10月15日—11月30日。
  四、缴费方式
  采取集中征缴与个人自主缴费相结合的方式。
  1、集中征缴由各乡镇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组织实施,以家庭为单位就近到当地村委或社区缴纳。
  2、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包括公办及私立学校在校生,由教体局统一组织辖区内学校收缴保费。
  3、个人自主缴费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区行政服务大厅、区税务服务大厅现场缴费或到我区农村信用联社网点缴费,还可以通过河南税务手机APP、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缴费。
  五、医保待遇
  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六、退费受理
  (一)受理范围。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年度前发生户口迁出本市、出国(境)定居、死亡、参加职工医保、重复缴纳城乡居民医保等情况的,由本人或其家属持户口迁出证明、出国(境)定居证明、死亡户口注销证明、参加职工医保证明、重复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证明等相关资料,先到参保地税务部门办理个人缴费退费申请,符合要求的由医保部门负责退费。为了方便您办理退费,建议您办理前先拨打参保地税务和医保部门电话进行咨询。
  (二)受理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居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属于上述受理范围的情况时,可在2022年1月31日前申请办理退费,原则上过期不再受理。
  七、注意事项
  (一)通过社区(村)集中缴费的居民,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确认信息无误后再行缴费。各社区(村)会对缴费情况进行公示,请注意核实个人缴费信息。
  (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能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三)通过多元化缴费方式缴费的居民,应选择本通知“缴费方式”中列明的正式缴费渠道,谨防上当受骗。
  (四)往年在卧龙区参保过的城乡居民可通过河南税务手机APP、河南税务公众号进行网上缴费,若往年未在卧龙区参保的城乡居民需要到卧龙辖区的社区(村)缴费。
  (五)广大城乡居民要及时办理社会保障卡并开通医保和银行功能,方便异地就医时就诊医院直接报销。
  (六)医保部门上线有“医保电子凭证”服务功能,凡参加医保的城乡居民,及时申请“医保电子凭证”(一人一码、统一生成、全国通用、安全可靠)后,在办理医院就诊、参保缴费、医保报销查询、异地就医备案、医保查询、参保登记、门诊慢性病及重特大疾病申请等各项医保业务时,带上手机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即可享受医保权益,不用担心忘带医保卡。
  (七)面对今年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疫情反弹,请广大居民按照当地政府疫情防控的要求,积极配合医保、税务部门分流引导工作,避免可能出现的大规模人员集聚情况。
  八、宣传口号
  1、党和国家关爱民生,居民医保享受实惠。
  2、居民医保进万家,政府关爱你我他。
  3、居民医保,互助共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4、家家参加居民医保,人人享受健康幸福。
  5、个人缴费,政府补贴,互助共济,关爱健康。
  6、尽职尽责,做好征收,全心全意,保障健康。
  7、网上办,掌上办,医保缴费真方便。
  8、线上线下任意选,居民医保轻松缴。
  9、医保手牵手,民生心连心。
  10、居民医保进万家,真情温暖你我他。
  卧龙区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