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提高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保障集体儿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10月26日,卧龙区妇幼保健院将分为三个卫生评价工作小组,对辖区内7个街道及12个乡镇(景区)的幼儿园开展全面卫生评价工作。
通过查看现场和查阅资料,主要对园内外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堂卫生、保健室或卫生室设置、卫生保健人员配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以及卫生保健制度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评估。
此次工作为期两周,主要围绕幼儿园卫生保健各项评价要求,落实辖区幼儿园卫生保健指导工作。对幼儿园出具“卫生评价报告”,对评价不合格的幼儿园,根据评价情况给予整改意见和指导,幼儿园整改后可重新申请卫生评价。卫生评价结果反馈卧龙区教体局。凡卫生评价为“合格”的幼儿园,方可向卧龙区教体局申请备案,以确保各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建设符合标准,保障幼儿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