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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职工医保生育医疗费,可在卧龙区妇幼保健院直接报销

发布时间:2022-04-06 发布来源:本站 作者:尹丽博

  南阳市参保女职工报销生育保险,以前申请手续和流程都比较繁琐。现在,凡有生育保险的准妈妈们,选择卧龙区妇幼保健院分娩,费用可以直接在医院进行实时结算,而且产妇在任何一家医院做的产检(不需要任何票据)在我院生育直补时都给予300元补贴。简化了报销流程,当中的便利性,各位妈妈们一定能体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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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奋斗在前线的准妈妈们轻松了解,特将最新医保政策以最清晰明了的方式告知给准妈妈们,希望对您有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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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便捷地服务参保职工,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流程,发挥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医保经办业务第一站的优势,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试行)》《河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试行)的通知》(豫医保【2020】8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1】17号规定,现将生育保险联网结算管理及费用报销办法通知如下:

  一、生育医疗费用支付项目及其标准

  1、参保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限额标准联网结算,低于支付限额的,据实联网结算。支付标准为:正常分娩1000元∕例、剖宫产(有剖宫产手术指证的)2500元∕例;

  2、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符合国家和省生育政策生育,未享受城乡居民报销待遇的,可按女职工医疗费限额标准的50%享受(目前网络正在调试中,仍按原报销方式执行)。

  二、结算报销流程

  (一)门诊结算报销流程

  1、参保职工因计划生育门诊治疗时,由接诊医生填写《南阳市职工生育保险门诊结算方式确认表》一式两份。

  2、患者(或家属)携带生育登记服务证原件、诊断证明与《南阳市职工生育保险住院结算方式确认表》一式两份,到医保科审批备案后,携带《南阳市职工生育保险住院结算方式确认表》到门诊医保结算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二)住院结算报销流程

  1、参保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住院治疗时,待生育方式确定后,由主管医生填写《南阳市职工生育保险住院结算方式确认表》一式两份。

  2、患者(或家属)携带生育登记服务证原件与《南阳市职工生育保险住院结算方式确认表》一式两份,到医保科进行审批备案,审批通过后,办理医保生育住院身份登记手续。

  3、患者治疗结束后,携带《南阳市职工生育保险住院结算方式确认表》,在医院收费处直接办理报销手续。

  三、特殊情况处理

  生育并发症的处理患者因生育发生并发症时及时报备医保中心,按原政策到医保中心进行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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